我理解的操盘手就是房地产职业经理人
1、操盘手在一个公司,可以是总经理、副总经理或者是项目总经理。
2、操盘手是受董事会的委托,负责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开发全过程的操作。当然,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,职务、职责范围会有所不同,这要看董事(股东)构成和他们的经验而定。
对于有开发经历的开发商通常会指定一名董事担任总经理,负责把关,招聘一名职业经理人负责具体操作,或者主管一个项目,对总经理负责。
对于初次涉入房地产开发的新公司,且几个股东都不懂房地产开发,通常会请一个操盘手担任总经理,给干股,甚至进入董事会。他的工作是对董事会负责。但是,作为操盘手的董事总经理,和投资人的职责是完全不一样的.董事无论管多少事,可以不拿工资。操盘手是要拿工资的。
3、作为操盘手,本人有幸担任过一个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,这是两家国营机构合建的开发公司,一家出任董事长,另一家出任副董事长。总经理的职责是按公司法的惯例来界定的。即:本人提名副总经理、总工、总监、财务经理人选名单,经董事会审查任命,其余所有人员由操盘手自定。资金来源由董事会负责,资金使用全部由总经理签字,但单笔开支超过10万元的,先报董事长审批。每年报年度开发经营计划,每个项目要提交完整报告交董事会讨论,,每月还要报工作计划和用款计划,半年开一次董事会,集体决策。审计也是免不了的。董事长、副董事长平均每月到工地销售现场来转一两次,平常根本看不到人,大小事情都是操盘手管到底,连跑银行贷款也成了我的事,反正操盘手是拿年薪的,得保证一年赚多少钱,结果累得贼死。
我感觉操盘手什么都要懂一些,尤其是工程和销售要精通。